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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工会组织的建设、教育、参与、维护职能;组织教职工围绕学校工作目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创新活动;做好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市、国家电力公司及以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学习活动。行使教代会办事机构的职权,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工作;协调、督查学校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实行校务公开,协调稳定劳动关系;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监督学校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险、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参加学校安全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学校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利;负责工会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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