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展演的通知

日期:2026-05-25浏览: 编辑:王大山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展演,遴选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集中展演,推动我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承办单位:人文素质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流行舞)、戏剧(戏曲)、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四大类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高校校长书画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五、活动安排

(一)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6月—7月)

按照本届展演主题,立足学校实际,积极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形成“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同时将展演活动与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营造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和组织大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实践体验、宣传展演和服务群众,多途径多渠道推广展示校级展演优秀成果。

学校会统一协调组织现场集中展演。根据活动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组织评选

(1)开展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展演。

(2)开展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

2.组织开展现场集中展演(2026年6—7月)

(1)合唱展演:6月3日举办校级合唱展演,以现场集中展演方式进行,作为学校常态化合唱比赛,由学校统一组织。

(2)艺术作品征集与展示:学生艺术作品(含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及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6月22日。

(3)艺术表演类节目(合唱除外):视频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22日。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征集截止日期为7月1日。

六、作品报送要求

(一)分类报送邮箱及联系方式

请根据所选项目类别,将报名表和作品发送至对应负责老师邮箱,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声乐类:贾老师(邮箱:jiawenchao@cqepc.edu.cn电话:15536972811)

2.舞蹈类:覃老师(邮箱:tanyouyuan@cqepc.edu.cn电话:18996357533)

3.书法、篆刻:付老师(邮箱:1269718114@qq.com电话:13548079038)

4.绘画:杨老师(邮箱:yangrui1@cqepc.edu.cn电话:15696217630)

5.设计:王老师(邮箱:wziyii@yeah.net电话:13996139923)

6.影视:罗老师(邮箱:luozairan@cqepc.edu.cn电话:18875147585)

7.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覃老师(邮箱tanyouyuan@cqepc.edu.cn电话:18996357533)

(二)文件命名规则

所有提交的作品文件(包括视频、图片、文档等)请按以下格式命名:项目类别-作品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命名示例:声乐-《追寻》-张三-13812345678)

附件:

1.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展演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展演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展演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4.重庆市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展演报名表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5月25日